段考成績進步獎勵辦法


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學學生段考成績進步獎勵辦法
一、    目的:為提高學生素質、鼓勵學生學業進步,特設置學業進步獎學金並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    本獎學金自一百學年度第一學期實施。
三、    獎勵方式:
1.  每次段考後由各班導師挑選該班五名成績進步幅度較大同學,給予獎金新台幣壹百元鼓勵。(得獎名單排除已獲成績優良獎勵及前次段考有缺考同學)
2.  每學期末,獎勵三次段考連續進步同學,獎金新台幣壹百元。
四、    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試辦一年後再修訂。